透支银行七千被告还三万,是什么道理?
透支七千要还三万,银行何时成为了高利贷?
南京有个市民王超,他两年前因为透支欠银行7884元,谁知道两年后,银行竟然把他告到法院,要他偿还35478元,这让王超傻了眼,他也请了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银行这边却说里面的27594元是是息、复利、滞纳金,而律师就明确指出,银行根本就无权使用滞纳金一术语!
其实,很多人一般都不敢欠银行的钱,宁愿欠亲戚朋友的,也好过被银行这个野蛮老虎追缴。因为银行门路多,而国家对于损害银行利益的,处罚也是特别严厉!但是,国家不是已经明令规定:放高利贷是犯法的吗?如果银行犯法了,那么该去处罚谁呢?
就算在外面借高利贷,7884元就算十分利息。也就是说,一个月要788。4元利息,两年18921。6元。现在外面的财务公司一般都是十分到五十分利息的!不过,相对来说,银行这边属于国家机构,对于借贷给个人应该有点宽限!
还有,银行在两年内根本就无通知过王超已经透支欠款的事实,也没有提供相应的对帐单据给当事人,为什么要拖到两年后才起诉呢?当时欠7884元时,银行也可以起诉呀!对于银行的做法,实在令人发指!
觉得奇怪,当老百姓的钱在银行无故丢失不见或者在银行里被抢劫时,银行却无丝毫的责任,为什么老百姓损害银行一点利益,法律的武器就能去保护银行?这让人对法律的公平性再次产生了质疑!
现在这个案子还在审理当中,不过,王超多数会败诉,因为,他的确欠了银行的钱,银行永远不会有错的,这是一个硬道理。所以,希望大家以后别太相信银行了,宁愿相信外面的财务公司,也别把信任抛到银行身上!起码,财务公司能够尊重人,银行根本就不把人当人看的,一直以为它有钱就能为所欲为!
对于银行这样的高利贷,为什么没有相关部门出来处理呢?如果是个人放高利贷,早就被抓进公安局“喝咖啡”了!
这个案子提醒那些拥有信用卡的老百姓们,请注意了,不管你多忙也好,请抽空去银行每个月查一下,你到底有没有透支欠银行的钱,要不然,等若干年后,一张诉状真的会从天而降,原告就是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