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矿管局从四个方面清理规范探矿权
政务要闻 加入时间:2007-10-16 9:09:47 来源:于都县矿产资源管理局
近日来,于都县矿管局为做好探矿权年度检查前期准备工作,全面掌握全县探矿权设置、勘查工作进度等情况,防止部分探矿权人“圈而不探”、“以采代探”、 “越界勘查”、“非法转让”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了探矿权清理规范工作,并确定了清理规范的四项内容:一是探矿权人是否按批准的勘查施工方案、施工设计施工,是否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收入;二是探矿权人有无“圈而不探”、“以采代探”、“越界勘查”、“非法转让探矿权”、“以承包方式转让探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探矿权人是否按时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报送有关报表、提交开工报告;四是勘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等。通过清理规范,在我县设置的59宗探矿权没有“圈而不探”、“以采代探”、“越界勘查”、“非法转让”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也有效的维护了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