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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公安局侦破一起特大抢劫案

于都县公安局侦破一起特大抢劫案

中国江西新闻网8月1日于都讯(杜荣群 方萃卿 记者 余益 报道)近日,于都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破“7.15”特大抢劫专案组,远赴广西南宁市,在当地警方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连续7天缜密侦查,在广西南宁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朝天(化名,男,30岁),黄趋于(化名,男,24岁,均系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人),快速侦破2008年7月15日发生在于都县城一居民区的刘某4万元现金被抢一案,并缴获犯罪嫌疑人作案用小汽车一辆。

  案件发生

  7月15日上午,110指挥中心接到事主刘某(女,44岁,于都县贡江镇人)报称,其在于都县城长征宾馆旁的一居民区内被三名青年男子抢走人民币4万元,并且其在反抗过程中被犯罪嫌疑人打伤,现犯罪嫌疑人抢劫后乘坐一辆小轿车迅速逃跑,不知去向。

  接警后,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勘查。在现场,受害者刘某惊魂未定,只知三名案犯抢钱后快速坐上一辆小轿车逃跑,对车子情况均描述不清,侦查人员迅速寻找目击证人。不久,民警获得一条有价值的线索,一居民在案发时正好目击了犯罪嫌疑人驾车逃跑的过程,反映到犯罪嫌疑人作案用车挂的是广东牌照,牌照号码尾数“029”,获知此情况后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很快与于都相邻的赣县、会昌、安远等县公安机关接到市局指令上路设卡、拦截该作案车辆。

  道出原委

  经过侦查人员的侦破工作,侦查人员获知了案件的真实情况,受害者刘某道出事件的原委。原来这起抢劫案是由一起诈骗不成转抢劫的案件,刘某在案发的当天上午9时许,被两名乘车男子以问路的名义骗上车,之后该两名男子和另外两名男子以做手机生意能赚大钱为诱饵欲骗取刘某的钱财,刘某开始不知是计,便到其姐姐处借了4万元现金,准备参与犯罪嫌疑人一起做手机生意,以便从中赚取高额差价,当刘某取款后被犯罪嫌疑人骗进一陌生的居民区时,意识到对方可能是个圈套不肯交钱,这几名男子见行骗不成,便在车上强行抢去刘某身上的现金,并将反抗的刘某拳打脚踢推下车后驾车逃跑。

  陷入僵局

  专案组民警通过查看道路监控录像发现了一辆可疑车辆与案发现场的车辆相似,是一辆“BSH029”牌照号码的小轿车,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发现该车是7月14日从兴国方向驶入于都,7月15日作案后经过于都县城收费站往赣县方向逃跑,但专案组民警在赣县的收费站却没有再发现此车经过,专案组民警通过查询牌照号码为“粤BSH029”的机动车辆,发现与现场的小轿车不相符,民警们马上意识到可能是一辆套牌车,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专案组民警并没有气馁,紧紧围绕套牌车“粤BSH029”的外貌特征,通过准确把握车辆的行程时间和车型,在相邻的收费站耐心细致的查找相关车辆,最后发现车牌为“桂AV8771”的明锐小轿车与案发现场的相符,经过进一步的查询“桂AV8771”明锐小轿车,专案组发现该车系广西钦州市某租赁公司的出租轿车,专案组分析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可能是广西南宁人。

  水落石出

  7月18日,专案组民警马不停蹄赶到广西南宁并和当地警方取得联系。由于只掌握犯罪嫌疑人的车牌号码,不知其真实身份及住址,给抓捕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专案组民警一边秘密调查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一边等待抓捕时机。通过对犯罪嫌疑人驾车逃回南宁的行驶路线、沿途的监控录像进行耐心细致的查看,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作案后驾驶车牌为“桂AV8771”的明锐小轿车返回到了南宁,专案组民警立即找到了广西钦州市某租赁公司了解情况,从调查得知,今年6月份该车被广西南宁市邕宁区的黄朝天租用,租期为三个月,且体貌特征和现场访问相吻合。于是,专案组确定租车人黄朝天就是犯罪嫌疑人之一。7月24日,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专案组将驾驶作案车辆外出办事的黄朝天秘密抓获。次日,专案组又将另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黄趋于抓获归案。

  经查,黄朝天、黄趋于对7月15日在于都县抢劫4万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还供认伙同他人在湖南、江西等地多次诈骗作案的犯罪事实。

你在一生中,可以有所作为的时候只有一次。那就是现在,然而,许多人却在悔恨过去和担忧未来之中浪费了大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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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民警就应该这样。好样的。
我可以不成功,也可以不优秀,但绝对不可以不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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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大胆,实在人类败类。家乡人民护卫好榜样!!!向您们致谢!
祝愿家乡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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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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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样的。
众人拾柴火焰高!!

感谢大家对于都青年论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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