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一块钱 乱刀砍死人
昨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石排镇石岗小学足球场召开宣判大会,对蒋青华等一批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强奸罪的重刑案犯进行了公开宣判,并依法判处蒋青华等人死刑。宣判后,这批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宣判现场】
罪犯作案残忍 市民摇头感叹
昨天上午8时50分,十余部警车缓缓驶入石排镇石岗小学足球场,在球场入口处一字排开,法警和武警迅速跳下车,荷枪实弹站在足球场四周警戒,数十名警察及治安人员站在操场内维持秩序。
警车进场后,在足球场外等候的市民陆续进场。十分钟不到,已有千余名学生和市民有序地聚集在足球场内,等待法院对罪犯进行公开宣判。
9时整,犯罪嫌疑人在法警的押送下走下囚车,依次站在主席台下。他们表情呆滞,都无力地耷拉着脑袋。
随后,市中院副院长黄锡明对这些罪犯进行宣判,当广播里传来每名罪犯的犯罪事实时,场下不时传来惊叹声:“哗!实在太凶残,一点小事就将人杀死!”罪犯血腥的作案手法令在场每一位市民震惊不已,当主持人宣读这8名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罪犯全部被判处死刑,立即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时,现场响起阵阵掌声。
【残忍罪行】
就为一元 乱刀砍死被抢者
在昨天公开宣判的罪犯中,抢劫罪犯蒋青华的犯罪事实最让在场市民震惊。蒋青华在抢劫过程中,仅因被抢者身上只有一元钱且极力反抗,从而乱刀砍死被抢者。
蒋青华今年29岁,是湖南省蓝山县人。2005年1月27日晚上11时许,蒋青华与同案犯曾小凯、曾钦正携带匕首、西瓜刀等作案工具,窜到大朗镇某花园工地伺机抢劫。
当被害人李某购买啤酒回家路过此地时,蒋青华上前卡住李某的脖子,李某挣扎并反抗,并用手中的啤酒瓶击中蒋青华的头部,见此情景,曾小凯持西瓜刀上前架在李某的脖子上,曾钦正则对李某进行搜身,但搜遍李某全身仅找到一元钱。
蒋青华见李某身上没有其他财物,又极力反抗,便从曾小凯手中接过西瓜刀,不由分说往李某左大腿、腰部乱砍,致李某死亡。
市中院昨天宣判,依法以抢劫罪判处罪犯蒋青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烟头烫阴部 铁锤击头颅
2005年3月11日凌晨2时许,王军强与同案犯徐启重、黄彦龙及任文凯、“娄艳敏”经密谋抢劫后,驾驶一辆红色小型面包车窜至107国道厚街镇宝塘村人行天桥路段。
王军强等人将在路边等车的文某强行推进车内,抢走文某身上200多元钱和银行卡。然后,王军强等人用砖头砸脚等手段逼文某讲出银行卡密码。
在威迫期间,徐启重还用烟头、点烟器烫文某的阴部、腿部等部位。但文某坚持不说出密码,最终王军强等人未得赃款。王军强等人非常生气,致文某昏迷后,将文某运至道滘镇大一工地对出河边石栏处,王军强持铁锤打击文某的头部,后王军强等人将文某抛入河中,待文某被发现时已经死亡。
深夜作案 连刺影吧夫妇
胡某和王某夫妇在黄江镇社贝村经营电话超市和影吧。2006年4月7日晚,杨有军携带水果刀以租房看电影为名,进入胡某店内伺机抢劫。
凌晨3时许,杨有军趁胡某夫妇熟睡之际,持啤酒瓶和水果刀进入胡某卧室,胡某夫妇惊醒,杨有军接连两刀分别刺向胡某夫妇腹部,随后被闻讯赶到现场的警察抓获。胡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市中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罪犯杨有军死刑。
部分死刑犯犯罪档案
黄展明
盗窃不成 刀捅俩童
今年25岁的黄展明是广西钦州市人。2006年10月11日下午3时许,黄展明到老乡董某位于凤岗镇雁田村镇田中路的出租屋找董的妻子梁某借钱,期间看到梁某从房内的电视柜中取钱给他,便认为电视柜中有钱,遂产生盗窃之念。
次日傍晚6时许,黄展明携带一把自制尖刀再次来到董某的出租屋,见门没上锁,叫门无人应答,就进屋走到电视柜前准备盗窃,但被在床上的董某九岁的女儿董某佳发现。
因担心事情败露,黄展明跑过去用手捂住董某佳的嘴,将董某佳推倒在床上,并用刀乱刺董某佳。此时,董某十一岁的儿子董某财从房间阁楼下来,黄展明见状又将董某财扔在床上,掐住董某财的颈部,并用刀朝董某财身上乱捅。董某财、董某佳兄妹被刺后当场死亡。
市中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罪犯黄展明死刑。
李书明
网吧抢劫 奸淫老板
2006年8月30日零时许,广西桂平市人李书明窜到塘厦镇高某(女)开的无牌网吧上网。当天凌晨5时许,李书明见老板娘高某趴在桌子上熟睡,顿生抢劫歹念,遂拿起一张木凳猛击高的头部两下,致高昏迷,随后在网吧内搜得现金900余元和手机一部。此时,高某醒来,罪犯李书明见状又拿起一块砖头砸击高某的头部七八下,再次致高某昏迷后又生奸淫邪念,将无力反抗的高某强奸后逃离现场。同日10时许,高某被发现时已经死亡。
市中院依法以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罪犯李书明死刑。
蒋建义
名为招工 实为绑架
蒋建义与同案犯经密谋绑架他人以勒索钱财。2005年6月28日上午10时许,蒋建义等人以介绍工作为名将张某骗至石碣镇一出租屋内,并对张某采取捆绑、殴打等手段威胁张说出家人的电话号码。
随后,蒋建义等人一直将张某控制,并多次致电张的家里催要赎金。经多次催要赎金未果,蒋建义提议杀死张某,蒋某将袜子塞进张某嘴里,并用透明胶纸封缠张某的嘴巴和眼睛,又用衣服勒张的颈部致张某当场死亡,后逃离现场。
市中院依法以绑架罪判处罪犯蒋建义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