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交警大队加强对辖区校车的管理
为了学生的交通安全,预防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于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了有效措施加强了对校车的管理。于都县辖区内有35个幼儿园有校车,在加强对校车管理的过程中,于都交警大队始终牢牢把住四个关口,严防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发生。 一、严把车辆安全关
辖区各中队不定时地幼儿园的校车进行检查,严禁校车超员,此外民警还对校车的车况进行人工检测,杜绝病车上路。
二、严把司机上岗关
在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员台帐的基础上对驾驶校车的司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有准驾不符违法行为的进行严厉处罚并更换有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定期上网进行比对确保无一年之内记分满12分的驾驶员继续驾驶校车。
三、严把校方监督关
辖区中队与有校车的幼儿园积极沟通并建议幼儿园设立一名校车监督员,负责对拉学生的车辆进出校门实时进行监督,对有违法行为屡劝不听的驾驶员及时通报给秩序中队。一旦查证属实,将对其从重处罚和教育,如屡教不听,将建议校方另聘用驾驶员。
四、严把民警责任关
将于都辖区有校车的幼儿园落实到贡江中队和机动中队各个执勤组,各执勤组负责执勤范围内校车的监控,在上学和放学时间加强对校车进行点、线结合式监督检查,加大对校车的监管力度。